中级消防之建(构)筑物的分类

本文作者:小爱哥哥 发布时间:2025年1月16日 浏览次数:157 20时:44分

建筑是指建筑物与构筑物的总称。其中,供人们学习、工作、生活,以及从多生产和各种文化、社会活动的房屋称为“建筑物”,如学校、商店、住宅、影删院等;为了工程技术需要而设置,人们不在其中生产、生活的建筑,则称为“物筑物”,如桥梁、堤坝、水塔、纪念碑等。隧道,烟囱等。。。

一、建筑的构造

建筑一般由基础墙(柱)、楼板层、地坪、楼梯、屋顶和门窗七大部分组成,

二、建筑的分类

1.民用建筑,2.工业建筑,3.农业建筑。

 

三、按建筑高度分类

(1)单、多层建筑

1.单、多层建筑是指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

2.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

3.或大于24 m的单层)的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商业服务网点是指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²的商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

(2)高层建筑

1.高层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其他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建筑

高层民用建筑根据其建筑高度、使用功能和楼层的建筑面积可分为一类高层和二类高层,

一类高层:
住宅建筑:建筑高度大于 54m 的住宅,哪怕是设置了商业服务网点的这类住宅也在此列

公共建筑: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

1. 建筑高度超 50m;

2. 24m 以上部分任一楼层建筑面积超 1000㎡的商店、展览等建筑,或是多种功能组合的建筑;

3. 医疗建筑、重要公共建筑、独立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4. 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防灾指挥调度建筑,网局级和省级电力调度建筑;

5. 藏书超 100 万册的图书馆、书库

一类高层的耐火等级绝对不能低于一级,像屋面板的耐火极限要达到 1.50h,以此保障建筑在火灾中能承受更长时间的高温,减少坍塌风险

一类高层的防火分区面积:一类高层住宅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超过 2000㎡;一类高层公共建筑若设置自动灭火系统,防火分区面积可增加,但基础标准更严苛,防止火势快速蔓延

二类高层:

建筑高度大于 27m,但不超过 54m 的住宅,包含带商业服务网点的该类住宅

二类高层民用建筑耐火等级: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即可,屋面板耐火极限 1.00h 就行,相比一类,耐火标准适当降低

二类高层的防火分区面积:二类高层住宅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达 2500㎡;二类高层公共建筑的防火分区面积限制相对宽松,在满足基础消防设施条件下,分区规划更灵活

(3)超高层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称为超高层建筑我国第一高楼上海中心大厦总建筑高度632m,位于上海市陆家嘴金融贸易区,

二类高层的耐火等级: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即可,屋面板耐火极限 1.00h 就行,相比一类,耐火标准适当降低

(4)地下室

地下室是指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1/2的建。(H=地下室净空高,h=地下室埋深,h大于等于2分之1的H=地下室)

中级消防之建(构)筑物的分类

(5)半地下室

半地下室是指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的1/3,且不大于1/2的建筑,

中级消防之建(构)筑物的分类

 

四、按建筑主要承重结构的材料分类

 

(1)木结构建筑。(2)砖结构建筑。(3)砖混结构建筑。(4)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5)钢结构建筑。(6)钢与钢筋混凝土混合结构。(7)其它结构建筑

 

五、按建筑的建设年代分类

 

(1)古代建筑。(2)近代建筑。(3)现代建筑

 

六、按建筑设计使用年限分类

 

(1)临时性建筑——5年。(2)易于替换结构的建筑——25年。(3)普通房屋和构筑物——50年。(4)标志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100年。

 

 

 

- THE END -

本文来源:非特殊说明,本博所有文章均为博主原创。  |  本站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若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附说明联系删除

共有 0 条评论---(要不...来一句吧,实再不行抽一根也中!)